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等,目前正由台北地院審理當中。柯文哲在9月份7千萬元交保出來後,作風轉趨低調,直到上週才和現任主席黃國昌合體直播。柯文哲在今(10)晚在個人YouTube頻道預告,「土城研習十講」將在11日晚間8點上線。

京華城案將於明日起,進入一審最後辯論程序庭,並展開為期2天的提示證據程序,目前粗估卷證會有200宗以上,檢辯雙方將針對其證據表示意見。預料攻防焦點,將會是從柯文哲住處搜索查扣的隨身硬碟,以及其中的「工作簿」EXCEL檔案,至於有無證據能力,將攸關後續法官是否採信,檢方指證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1500萬元賄賂。
此外,柯文哲在日前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時直播,2日遭法院駁回,柯文哲不服提出抗告,北院在今日證實,已收到柯文哲的抗告狀,相關案件預計就會在明日展開辯論程序。
北院2日裁定是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本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
司法院規定,「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所以駁回聲請,當事人可在10天內提出抗告。
柯文哲不服,由於抗告期將於12日到期,於是在今日提出抗告,他也是目前唯一針對公開播送提抗告的被告。他主張《法院組織法》未禁止法庭直播,司法院頒訂的《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卻規定只能在「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