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與台灣關係友好緊密,近日外交部長林佳龍才出訪該國,一度引發對岸抗議。立國外交部11月29日宣佈,將大陸使館3名外交人員列為「不受歡迎人士」限期一週內離境,對此大陸外交部怒批該行徑粗暴挑釁。
據《中央社》引述立陶宛外交部新聞稿指出,限期離境一事,已照會大陸外交部,此驅逐決定是根據相關機構提供的資料,認定這3名人員的行為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國際法以及立陶宛法律,但並未說明確切事由。
據悉,「不受歡迎的人士」(persona non grata)是國際外交術語,指禁止進入或留在這個國家的外國人,對於受外交豁免保護的外交人員,宣佈其為「不受歡迎的人士」為最嚴厲制裁措施。
對於3名外交官被驅逐出境,大陸外交部網站2日發佈相關回應,稱立陶宛外交部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宣佈將大陸駐立代辦處有關外交人員列為「不受歡迎的人」,要求限期離境。中方對此粗暴挑釁行徑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聲明指出,「眾所周知,立方在涉台問題上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背棄兩國建交公報中所作政治承諾,導致中立關係陷入嚴重困難。中立關係降級3年來,立方反而變本加厲,一再破壞雙邊關係」。
中方要求立方立即停止損害中國大陸主權和領土完整,停止為中立關係製造困難。中方保留對立方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希望即將成立的新一屆立政府順應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為中立關係正常化積累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