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台南市府掀法條大戰!因外送員上法院 法官宣布熊貓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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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夯,不少人投入相關產業,然而先前台南市政府發現Foodpanda並未因規定保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裁罰6萬元,不過Foodpanda不服,提起行政訴松,最終裁決結果也在近日出爐。

(示意圖/熊貓提供)

回顧這起事件,台南市政府發現Foodpanda公司並未依照《外送平台自治條例》規定為所屬外送員保強制汽機車責任險,去年5月向總公司祭出6萬元罰單,不過Foodpanda不服,提出訴願遭駁回後,又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Foodpanda公司認為,外送員可能會和其他外送平台有合作,可能會產生投保義務人衝突的情況,加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指出,只有汽機車所有人才需要負擔投保的義務;台南市政府則認為,《外送平台自治條例》已通過行政院核定,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不過法院最終認為,強制責任保險並不屬於地方管轄的範圍,應該由中央立法事項進行規範,且《外送平台自治條例》第五條當中的「外送員與外送平台業者成立提供外送服務之契約後,外送平台業者應以自己之費用,以外送員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投保附表規定之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與中央法律相牴觸,最終裁定台南市府處份不合法,應撤銷該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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