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3月才以吸毒「對他人無重大實害」輕判毒犯張紘愷,未料不到3個月,他於11日晚間在桃園毒駕拒檢,飆車撞死2名無辜路人,自身送醫亦不治。
這起重大車禍發生在昨天(6/11)桃園市天祥三街與經國路交叉口,當時遭遇員警攔截的張紘愷並未配合,反而加速狂飆躲避追緝。在市區高速逃竄的過程中,其駕駛的車輛猛烈撞擊2名無辜步行的民眾,導致受害者不幸喪命。肇事者本人同樣受到極大衝擊,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依然宣告死亡,釀成3死慘劇。
回顧今年3月17日的判決書,法官認為施用毒品多為「自戕身心健康」,對他人的財產、身體或生命法益,尚無重大明顯之實害。因張男遭查獲販毒時,主動供出吸食甲基安非他命犯行,符合自首減刑規定。綜合考量犯後態度與經濟等條件,僅判處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4月。

事實上,這名駕駛早已是毒品案件常客。早在2018年,他就曾因吸毒遭法院判刑定讞。隨後於2022年再度落網,被安排接受觀察與勒戒,直到2023年才重獲自由。然而到了2025年,警方又一次破獲他進行依托咪酯菸彈交易,並在現場扣押手機以及4顆菸彈等相關證物。法官當初給予減刑的善意,如今卻換來2條無辜生命的消逝,讓人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