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員警因積欠賭債,竟對前來報案的詐騙案被害人二次詐騙,誆稱能幫忙追回遭詐7百多萬款項,要求被害人再繳付60萬,最後被揭發惡行,最高法院判刑2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惡警林韋呈警專畢業後先任職於桃園市桃園警分局,因涉及賭博遭處分調職,2022年調往八德分局大安派出所,同年10月一名洪姓婦人因遇上投資虛擬貨幣詐騙,損失752萬元到派出所報案,林男受理報案時趁機取得其LINE帳號,並起壞心對婦人二度詐騙。
林男透過LINE聯繫被害婦人,誆稱有警察同學能從詐團手中追回損失的款項,但需準備150萬現金,還聲稱「越快越有機會成功」,被害人洪女因現金不夠,最後雙方談妥以60萬元處理此事。
洪女跑到銀行領60萬元準備交給林男前突然起疑,打165反詐騙專線及八德分局查證,才發現林男根本就是在騙她的錢,及時保住60萬積蓄,林男也遭分局約談依法送辦,事後也主動辭去警職。
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林男一審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7月、褫奪公權3年,二審高院認為林男坦承犯罪予以減刑,改判處有期徒刑2年3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9)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