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燒肉店「和牛EMPEROR」使用過期牛肉,遭罰144萬元、勒令停業。業者29日在臉書預告,8月5日將重新開業,不過衛生局表示,因業者未提過期肉品銷毀計畫,衛生局尚未同意復業。
台中知名高檔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在去年10月開幕,主打日式高檔燒肉,請來日籍主廚當料理長,客單價1人超過4000元,卻遭離職員工檢舉,店內賣過期的和牛,還做成員工餐給同仁吃。
當時台中市衛生局稽查,在店內查獲的超過百公斤和牛、味噌、日本豆瓣醬、韓國豆瓣、冷麵、昆布高湯、蜂蜜檸檬濃縮飲料及石榴濃縮飲料等共12項過期食材,勒令業者停業,並加重罰144萬元,全案並在4月19日移送檢調偵辦,以食安法「他案」偵辦中。「和牛EMPEROR」則不服裁罰提出行政訴願,申請分期繳納罰款。
由於和牛餐廳消費價格不斐,不少消費者向台中市法制局申訴要求退費,部分消費者還指稱用餐後出現腹瀉,要求精神賠償。台中市法制局證實「和牛EMPEROR」共收到38件消費申訴案,目前有7件消費者續提出第2次申訴或調解,迄今未有1件和解。
至於被勒令停業的「和牛EMPEROR」即將8月5日將重新開業?衛生局說明,因業者未提過期肉品銷毀計畫,所以尚未同意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