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慘!「4人砸2.1萬」也腹瀉不適 和牛EMPEROR申訴案暴增至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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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庭語/綜合報導

有關和牛EMPEROR公司過期食品問題,截至今(17)日中午為止,消費申訴案件已累計18件,其中有5個消費者表示,使用後有感到身體不適或腹瀉情形,另外,除了先前6人一組的消費者花了2萬9000元外,還有4個人也吃了2萬1000元。

有關和牛EMPEROR公司過期食品問題,截至今(17)日中午為止,消費申訴案件已累計18件。(圖/翻攝自業者臉書粉專)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截至今日中午為止,消費申訴案件已經來到18件,也就是從昨天到現在又增加9件,其中有5個消費者表示,使用後有感到身體不適或腹瀉情形。統計這18件中,有一組是6個人去吃,金額是約2萬9000元,新增部分則有4個朋友一起去吃,金額約2萬1000元。

李善植也強調,市府接獲申訴後,昨天請消保官與業者溝通,但業者目前認為他們沒有錯,因此沒有考慮賠償的部分;目前包括業者進貨、儲存與銷售的情況,因該店是以公司登記,市府將針對公司開罰、要求繳納罰鍰,若未如期繳納將送行政執行。

有關和牛EMPEROR公司過期食品問題,截至今(17)日中午為止,消費申訴案件已累計18件。(圖/翻攝自業者臉書粉專)

另外,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也表示,今早該公司已透過email方式,將其進、銷、存的相關資料提交衛生局,但因其提交的內容大多為日文,因此還需請日文專業的人士協助解讀,再核對和牛公司所儲存的產品,如進貨、銷售、庫存等資料是否無誤。

曾梓展指出,停業的部分,除因之前資料不完整,主要認定是涉使用過期的食品,就可以勒令停業,但衛生局還是會審視公司提交的資料,如提供的很完整,核對無誤,衛生局會考慮在適當的時機,准許復業。

針對許多人質疑日本和牛的賞味期限,與一般民眾所認定的保存期限之間是不是有落差?曾梓展強調,食品分為冷凍與冷藏,它的效期不一樣,食品的外觀上面會有不同標示,如冷藏的話,一般規定是45天;冷凍的話,就是4到6個月。所以是針對食品不同的儲藏方式來認定,且業者也不能將原本冷藏的貨品,進口後私自改為冷凍儲存。冷凍的貨品從工廠出場,就有固定冷鏈運送,不可隨意變動,這是不合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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