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翁捷運站撿包包起貪念 車廂內爽數鈔票塞口袋監視器現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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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男子日前搭乘捷運在西門站隨身包包遺失,經捷運公司通知後至台北捷運遺失物中心領取,清點時赫然發現皮包內現金及信用卡不翼而飛,捷警隊獲報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是一名8旬老翁撿走包包,並且在車廂內數鈔票並佔為己有,事後還將包包丟棄,將他傳辦到案移送。

老翁在月台撿起包包。(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該名遺失包包的男子去年11月18日搭乘捷運到西門站下車,不慎掉落包包在月台上,隔日接獲捷運公司通知皮包已尋獲,前往台北捷運遺失物中心領取清點時,驚覺皮包內現金2千多元台幣及美國運通現金卡等(價值約37萬元)不翼而飛。

老翁在西門站上車時發現包包。(圖/翻攝畫面)

捷警隊立即調閱站體監視器影像,發現該男皮包由後背包掉出後不久便遭後方路過8旬老翁拾獲,該老翁竟於西門站進入車廂後,坐在車廂內座椅打開皮包持續翻找,公然清點皮包內現金及信用卡放至自己胸前口袋,最後在七張站出站後將皮包丟棄在垃圾桶旁,警方調閱站體及車廂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順利將老翁通知到案,依違反侵占罪嫌送辦。

老翁在車廂內數包包裡的鈔票。(圖/翻攝畫面)

老翁把鈔票放進自己胸前口袋。(圖/翻攝畫面)

據捷運警察隊統計,2022年1至12月捷運內發生之侵占案件總計94件,約占捷運系統內刑案比例25.2%,捷運警察隊呼籲,搭乘捷運的旅客應注意隨身背包拉鍊是否拉上,避免貴重物品掉出。捷運建置監視器網絡,不論物品價值多少,即使是悠遊卡、雨傘、圍巾等小物件,都應送交站務人員或警方公告招領,倘若侵占他人財物,均係觸犯侵占遺失物罪,最重可處1萬5000罰金,勿因小失大觸犯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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