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收賄案件,今(7)日於桃園地方法院進行第8次準備程序庭。庭審過程中,檢辯雙方就案情解讀產生激烈爭執,甚至要審判長出面勸阻雙方「不要吵架」。鄭文燦嗆「檢察官是人不是神」;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則表示,自己是挺身而出的牧羊犬,勇敢維護檢察官形象。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受500萬元賄賂,協助「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旁的9.12公頃農地自辦重劃案。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2年。
桃園地院今天召開程序庭,鄭文燦的辯護人質疑檢方偵查程序,指出桃檢於去年8月26日完成起訴書,但2017年1月6日、3月31日的會議記錄錄音檔案,檢察官陳嘉義卻在去年8月23日就完成複勘,比檢事官的勘驗時間早了2到3天,且距離起訴書完成僅有3天。

檢方則針對2017年9月7日的會議紀錄進行論述,指出鄭文燦在會中提到要以「大人跟小孩、小孩抱著球過河」方式申請行政院專案核定,認為這是護航行為。檢方進一步指出,在2017年9月14日被告廖俊松將500萬元送到鄭官邸後,桃市府才開始進行「以國家重大建設來申請同意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檢方也提到,鄭文燦因被監聽而於2018年8月間退還款項,雙方才停止合作。
對於檢方的指控,鄭文燦在庭上強調「檢察官是人不是神」,認為檢方對案情的解讀有諸多錯誤,但相信這並非惡意扭曲。他否認曾為廖俊松父子解套,強調對方始終未能取得百分之百的地主同意書,並表示檢方不應過度解讀「小孩抱球過河」的比喻。
檢辯雙方激烈過招,審判長孫立婷更是出面勸阻「不要吵架」,最終,審判長裁定下次開庭預計在10月7日下午2時30分開庭,主要針對2018年3月16日會議紀錄進行勘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