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上班也不行?西班牙OL慘遭公司開除 法院裁定解僱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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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一名22歲的女子工因長期提早上班,在多次收到公司警告後,最終以「嚴重不當行為」為由遭到解僱。此案近期由阿利坎特社會法院審理,引發了一場關於工作熱情與職場紀律的罕見爭議。

西班牙一名22歲的OL,因長期提早上班遭到解僱。(示意圖/PIXABAY)
西班牙一名22歲的OL,因長期提早上班遭到解僱。(示意圖/PIXABAY)

這名員工的上班時間為早上7時30分,但在過去兩年,習慣在早上6時45分至7時之間就抵達。僱主向法院表示,公司不允許員工提早打卡,並認為提早上班對公司無實質貢獻。僱主亦指控該員工曾在未經許可情況下,出售公司車輛的二手電池。

法院在裁決中支持公司,指員工在收到多次警告後,仍持續提前上班行為,屬執意不遵守工作規則,加上此舉對工作運作並非必要,因此裁定解僱符合法律規定。(星島網)

本文獲「星島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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