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白吃白喝搭霸王車就是拿她沒輒!台北地院近日對一樁白吃白喝案件進行宣判,59歲楊姓婦人之前在台北市不少餐廳白吃白喝,今年2月才因狂吃霸王餐服刑期滿出獄,未料吃貨脾性不改、持續再犯,又有3家餐廳受害,連載她的計程車司機也遭殃,通通被她「手一攤,我沒錢」的招數為之氣結,法官審理終結重判她5個月徒刑及拘役40天,易科罰金合計21萬元。
楊姓大媽常用餐白吃白喝,吃飽耍賴說沒錢。(圖/翻攝畫面)
據判決書內容,楊婦犯案累累,之前因為白吃白喝,入獄服刑至今年2月期滿,重獲自由的她竟繼續犯案,今年5月從新北市土城區搭計程車到北市松山區,495元的車資就是不願意付,同月13日又前往「歐買尬日式海鮮串燒店」狂點價值合計3100元的餐點,隔天轉往「忻殿堂」點餐2889元,7月時到「壽司郎」餐廳點了34盤壽司、飲料及甜點,餐畢1790元的帳單照樣兩手一攤,就是不付錢。
連警方到場處理時,楊姓大媽還是不付帳。(圖/翻攝畫面)
楊婦在3間餐廳合計吃了要價8378元的食物,結帳時通通來個「手一攤,我沒錢」的爛招,被店家們報警處理,但扯的是,員警到場規勸楊婦該付錢了,她還是繼續使出「手一攤我沒錢」招式,甚至還開口嗆聲:「要怎麼處理隨便」,全案鬧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楊婦今年2月才剛因前案服刑完畢,出獄後又再犯,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她雖罹有精神病,經醫院鑑定,疑似有妄想狀態,整體認知功能也屬中下程度,但犯案時行為能力並未明顯減損,依犯詐欺取財罪,合併執行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另拘役60日,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