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遭前男友灌毒侵犯一周 檢警2度搜索最後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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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一起性侵案件,一名女子指控前男友灌毒性侵近一週,期間還被偷拍及強盜財物,檢方2度搜索及調查後以證據不足為由,近日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被害女子與前男友蔡男2人交往期間關係時好時壞,2023年10月2人鬧分手,蔡男提議與女子看最後一次約會看電影後就分手,女子與蔡男騎機車回租屋處後,約一周後警方接獲報案,稱女子在蔡男住處遭灌毒迷姦還強盜上萬元財物。

警方趕到現場救援,女子身上多處瘀青聲稱自己昏睡一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警方在蔡男住處搜到毒品大麻,他坦承吸食並表示並無強迫女子做任何事,還解釋女子在屋內期間,他不僅曾外出也有邀友人來排解2人衝突,但仍遭警方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檢警查出,女子在蔡男租屋處停留時間不到一週,她聲稱昏迷期間仍能與現任律師男友用LINE聯繫,傳送前男友的租屋地址預告若失聯就是出事了;另女子期間也曾自行報案稱遭囚禁,但當警方電話聯繫確認狀況時,女子卻在友人面前對警方說「不要再打了,我手機快沒電」,最後女子被救出後身上驗出毒品喵喵與安眠藥成分,但與蔡男住處搜出的吸食器上殘渣毒品成分並不相同。

北檢檢察官認為,根據手機對話紀錄及友人證詞無法佐證女子行動遭控制或遭性侵、強盜等行為,且女子進入前男友租屋處時身上已有瘀青,無法證實傷勢來源,另女子指控遭拍不雅影像,經2次搜索也無所獲,日前全案偵結,針對女子指控部份蔡男獲不起訴處分,經高檢署再議發回,仍以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但蔡男持有毒品遭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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