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地方須自行面對災害?黃揚明搬《災害防救法》打臉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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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0日經過激烈衝突,挑燈夜戰下三讀通過《財劃法》等三大法案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21日)表示,「未來災害來臨行政院將無法協助,地方政府得自己面對。」媒體人黃揚明批評,「這種行政院長,真的讓人哭笑不得。」

卓榮泰到花蓮視察北迴線西小清水橋通車。(圖/翻攝卓榮泰臉書)

卓榮泰今早到花蓮視察北迴線西小清水橋通車時說,按照昨天立法院通過內容,將使國庫空虛,未來颱風來臨,行政院也沒有任何的能力到各個地方協助,地方政府要自己非常的勇敢去面對各種的建設,很多勢必要中途停擺,他極端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

不過,根據《災害防救法》第3條第1項規定,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一、風災、震災(含土壤液化)、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內政部。

二、水災、旱災、礦災、工業管線災害、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經濟部。

三、寒害、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

五、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懸浮微粒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七、輻射災害: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八、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媒體人黃揚明。(圖/中天新聞)

對此,黃揚明直呼,「這種行政院長,真的讓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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