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社區持續維護老舊公共設施使用安全,高雄市工務局今天表示,今年「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即起受理申請,期限至12月1日或經費用罄為止。

高雄市工務局建築管理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民國115年度補助依建築物使用執照核發年度區分補助額度,使用執照於84年(含)以前核發之公寓大廈,每案最高可補助新台幣1萬元。
至於85年(含)以後核發者,每案最高補助5000元;補助範圍以大樓共用部分為限,包括電梯、水塔、外牆修繕、排水溝渠清潔等項目,均可提出申請。
工務局表示,隨著使用年限增加,不少大樓公共設施設備逐漸老化,市府多年來持續推動相關補助措施,減輕住戶修繕負擔;近年申請踴躍,尤其外牆磁磚剝落與電梯設備修繕,成為多數社區申請重點項目。
工務局說明,凡建築物領得使用執照滿5年,且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報備程序者,即可提出申請;申請時須填具工務局提供的申請書,並檢附施工前後現場照片、相關領據等文件。
工務局表示,由於年度預算有限,提醒符合資格且有修繕需求社區儘早提出申請,逾期或經費用罄將不再受理;相關補助辦法及申請表格,可至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下載、查詢。(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