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昨天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羈押禁見。沈慶京今天委託律師到北院遞狀提起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起訴並移審在押柯文哲等被告。北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李文宗800萬元交保(偵查中200萬交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北檢不服柯、應、沈、李等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二度開庭後,改裁定柯7000萬元交保,沈1億元交保,應3000萬元交保,李2000萬元交保,均施以電子監控。
北檢不服裁定,再度提起抗告。高院再度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認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昨天裁定4人羈押禁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