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籍證明補繳期限將至、桃園求助多 蘇俊賓:中央懲罰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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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限時要求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註銷台灣戶籍,多數人補繳期限在6月底。桃園市政府統計共接獲32件求助。副市長蘇俊賓表示,移民署在懲罰弱勢,地方政府即便想主動聯繫民眾維護權益都不可得,市府已嚴正向陸委會反映,不要因為不成熟、倉促的政策犧牲無辜民眾的權益。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圖/取自蘇俊賓臉書)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圖/取自蘇俊賓臉書)

移民署要求2004年3月1日前獲准定居設籍者,4月8日起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意即來台至少21年的陸配需要補繳相關證明,引起不小的民怨,桃園市目前大陸、港澳地區配偶人數共4萬1802人,占全市新住民人口逾6成。

桃園市政府指出,移民署未提供相關數據,市府無法得知實際受影響人數,僅知有32名陸配透過市府管道求助;不少人因來台年代久遠、未建電腦資料,難以取得除籍紀錄。此外,大陸各省分地方法規不一,也有部分地區無法核發除籍證明。

據了解,個案中有陸配委託大陸親友代辦,但被要求委託書須在台辦理公證並經海基會及海協會認證,造成辦理時程延宕;有人因台胞證逾期需重新申辦,但代辦旅行社聽聞申辦事由後拒絕受理;也有人年長獨居且不諳網路操作,又無交通工具,只能以電話聯繫尋求協助。

對此,蘇俊賓認為,「不負責任的政策,帶給新住民族群不必要的恐慌!」

蘇俊賓說,桃園市府曾主動洽詢移民署,希望索取受影響陸配資訊,主動提供民眾協助,但移民署以涉及個資為由拒絕提供;有些年紀較大或資訊取得有落差的人,即便有理由可以申請具結或延長期限,市府也沒有管道主動連繫協助,相信各縣市都一樣。

蘇俊賓指出,對於資訊和資源不對等的新住民,地方政府即便想要主動聯繫,提醒新住民維護權益都不可得,目前只能提供單一窗口被動受理;陸委會副主委上周五率團到桃園交流時,市府已嚴正反映,呼籲中央應正視政策執行面的困難,解決陸配面臨的困境。

桃園市府表示,為即時提供協助與諮詢,市府已設專責窗口、設立專線、透過市府7樓法律諮詢處及新住民文化會館2樓,協助陸籍配偶了解相關法律規定與權益保障,並在新住民團體群組持續宣傳最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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