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新北淡水情殺案,建商富二代王鴻偉因追求不成開車撞暈張姓女子,載走後砍176刀棄屍。案件歷經7度更審死刑確定,然而憲法法庭113年度針對死刑釋憲,檢察總長邢泰釗以違憲為由,再度提出非常上訴。這是繼黃春棋、陳憶隆、郭俊偉後,檢察總長依據「憲判字第8號」提起非常上訴的第4名死囚。

回顧案情,當年24歲的建商富二代王鴻偉,因不滿交往僅一個月的張姓女子提出分手,竟開車衝撞對方,再將人強押上車,持刀砍殺並棄屍淡水商工路,甚至為了掩蓋身分,還朝死者臉部及身體狂砍176刀,手段凶殘,震驚全台。

案發後,有民眾目擊並記下白色賓士車車牌,警方循線迅速逮捕王鴻偉。雖然他起初否認犯案,但警方在其球鞋、指甲與後車廂內採集到死者血跡反應後,他才坦承犯行,卻辯稱是遭死者攻擊後自衛反擊,說法遭家屬痛斥荒謬。

張姓女子家屬多年來始終無法走出傷痛,尤其凶嫌始終未清楚交代真正的殺人第一現場,更讓家屬痛苦不已。死者姊姊甚至為妹妹架設「逝去的蝶」網站,寄託對妹妹的思念。案發四年後,家屬還曾前往查扣車輛招魂,希望亡者能夠安息。

全案歷經七次更審,王鴻偉最終遭判死刑定讞。然而,近年因憲法法庭對死刑案件程序提出新見解,檢察總長再度替王鴻偉提出非常上訴,引發外界高度爭議。許多民眾認為,案件發生至今超過26年仍未執行死刑,難以接受,也讓死刑存廢與司法正義問題,再次成為社會焦點。
【立即觀看精彩完整內容】
👉《阿比妹妹 176刀死囚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