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變了,觀念也變了。」婦產科名醫王樂明分享,有孕媽辛苦懷孕29周,卻發現胎兒心臟有問題,最後無心跳只能引產;也有20多歲女生已要求墮胎2次,更有未成年妹妹懷孕,男方得面臨法律責任。
萬芳醫院婦產科產科主任王樂明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週的產房不寧靜,因為生產降低,引產變多了。王樂明分享4例臨床個案,一名孕媽於懷胎29周時,被發現胎兒腦室持續擴大還有心臟問題,後續發現胎動變少,掛急診時胎兒已無心跳,不得不做引產手術。他心疼表示,「在物競天擇來看,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或許對這對家庭來說是好的吧?」
第二例個案是名20多歲女子,王樂明提到,該女子去年第一次懷孕時選擇墮胎,此次因月經不規則,也不知道懷孕,就診發現時已20週,立即要求終止妊娠。當被問及「為何不做避孕措施」,對方沒有任何回應,讓他內心百感交集,對於若沒有足夠條件和準備下生下小孩,傷害的也是孩子,「或許終止妊娠對她是好的吧?」
第三例個案則是一對情侶,王樂明提到,女方未成年懷孕12週,在雙方家長商量下決定不要小孩,看著已成年男子在病床前牽起女友的手,感覺彼此是有感情的,殊不知男方恐將面臨法律責任。
最後一例個案是一名懷孕12週,已來門診準備領媽媽手冊的孕婦,卻突然得知「寶寶沒心跳了」,準備引產。王樂明說明,雖然引產仍像正常待產方式分娩,「只是出生時聽不到小孩哇哇大哭」。
王樂明直言,從上述案例看出「有些人想要的卻很難得到,那些不在意生命的卻無所謂的感覺。」雖認了自己的言詞夾雜著情緒,有時靜下心想想,替那些明明可以正常生育的人引產,「這麼做是不是害他們變本加厲了?」但又換個角度想,若沒有經濟能力,又或者單親在未來碰到另一半,會不會又遭遇如新聞中社會案件的悲劇。
王樂明也在文末衛教關於「終止妊娠、流產手術、引產」的差別,並希望大家能好好做足避孕措施,珍惜生命的可貴:
- 終止妊娠:口服RU486需在周數8周以內,超過此周數易排不乾淨,有大出血的風險。
- 流產手術:8到11周採子宮抽吸的方式流產手術。
- 引產:12周以上至24周。或大於24周胎死腹中或基於優生保健,胎兒有重大結構異常、基因突變等,引產方式利用催產藥物,進行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