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不符社會期待!台南市學甲工廠及市議員服務處本月10日凌晨傳出槍擊事件,事後檢警調查,嫌犯短短8分鐘就在2地連開了88槍,震驚全台,警方事後成立專案小組,拘提1名郭嫌到案,並依依槍砲條例、恐嚇罪嫌聲押,台南地院審理後卻裁定2萬元交保,讓外界難以接受;不過後續檢方提出抗告,昨(17日)台南高分院宣布撤銷原裁定,發還台南地院重審。
郭嫌連轟88槍遭逮,台南地院裁定2萬元交保遭高分院打臉。(圖/民眾提供)
台南高分院表示,原裁定以被告郭嫌坦承有受「阿樂」之人指示於111年10月24日在花園夜市旁巷子移動涉案機車及擦拭該機車等行為,因而認被告涉犯湮滅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與「阿樂」之人有串證之疑慮。
惟原裁定卻以「此部分事實明確,認得以具保代替羈押,而無羈押之必要」等語,駁回本件檢察官之羈押聲請,並讓他以2萬元交保、限制居住,其理由前後已有矛盾之處,而且原裁定既認為郭嫌有與「阿樂」之人串證之疑慮,卻並未具體說明何以命被告具保2萬元及限制住居,即足以擔保被告無串證之虞,而無羈押之必要,其理由亦顯有不備之處。
最終,台南高分院便將原裁定予以撤銷,且為兼衡被告郭嫌之審級利益,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