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人事總處今天說,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須待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總統公布後,才完成法定程序,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並未要求各機關在選前發放,更無所謂政治操作情形。
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教授陳秋政今天投書聯合報「調薪金額 急在選前一天發放?」指出,政府機關5日接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發修正的「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希望在1月12日前把調薪後的加薪金額盡早發放給軍公教人員,他並指文官系統行政中立,不必要的政治干擾應避免。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透過新聞稿表示,民國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在去年6月1日就經行政院會通過,且宣布從113年1月1日起調整4%,調整待遇案並配合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法程序,在去年12月19日三讀通過。
人事總處說,行政院在今年1月4日將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相關規定,函知各主管機關轉知所屬機關學校,並說明須待總統公布才完成法定程序,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人事總處指出,後續調薪金額發放作業,歷來都是由各機關循行政程序辦理,公務人員也都瞭解這需要作業時程,且會溯自113年1月1日補發,從未要求在選前發放,更無投書中所謂「為選前政治操作」情形。(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