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男童2024年與父親參加二林路跑時,不幸遭一名楊姓無照男子開車撞擊身亡,事後楊男遭判2年10月有期徒刑。對此,陳父心碎表示「完全無法接受」,並痛訴兇手至今分文未賠、毫無悔意。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肇事的楊姓男子曾在2024年5月就因酒後駕車遭吊銷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不料他仍不知悔改,同年11月24日上午7時許,他再度無照開車,沿彰化縣二林鎮儒林路二段由南往北行駛,硬開進當時正在舉辦「伯立歐公益馬拉松」的活動管制路段內。當時正與父親一起跑步的陳姓男童,遭楊男駕車猛烈撞擊倒地,雖經緊急送醫搶救,最後仍傷重不治。
陳父2日受訪時透露,他平常熱愛運動,兒子從小就陪著他到處跑,回憶起路跑當天,父子倆還在起跑點留下一張充滿笑容的合照,豈料這竟成了兒子的最後身影。事發至今已過一年多,當天兒子出事的畫面仍天天在腦海重演,妻子也因傷心過度,不敢進兒子房間。
談及判決結果,陳父心碎質疑,楊男當時不僅無照駕駛,甚至因為邊開車邊講電話分心,才奪走兒子的命,這樣惡劣的行徑卻能因為符合「自首」要件獲得減刑,讓他難以服氣。陳父更怒斥,對方甚至在撞擊當下自稱不知道撞到人,是路人狂拍車門才停下,怎麼算得上是自首。
陳父控訴,楊男從未登門致歉,告別式上的道歉信甚至是自己求來的。雙方開庭見面5次,楊男雖口頭將和解金提高至300萬元,但至今分文未賠、毫無誠意,如今判決出爐,讓家屬悲憤難平,只盼司法能還給逝去孩子真正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