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火鍋吃到飽餐廳「涮樂和牛」羅東店,目前還在試營運,昨(18日)卻發生15名顧客上吐下瀉的嚴重事件,目前宜縣衛生局今(19日)已命其停業1天清潔消毒,並將入店檢查。

涮樂和牛羅東店的公告。(圖/翻攝涮樂和牛臉書)
整起事件始於昨(18日)有民眾在「宜蘭知識+」臉書上po文,表示一家共9人在3月15日前往該店吃晚餐,但是吃完後「陸續上吐下瀉,輕則是乾嘔肚子不舒服,重則是又吐又拉…到今天還在拉…」該位民眾表示他們9人分屬3個家庭沒有住在一起,「但剛好沒來吃的家人就沒有事,懷疑跟店家有關」。
文章一出結果竟有其他「苦主」上來留言:「我們星期天去吃,結果今天超想吐又下瀉,醫生說可能是中諾羅」、「我18日中午吃,下午就吐了,回家腹瀉,現在還在翻騰」、「禮拜六中午也去這間吃,同桌4個人不同家庭全部一樣症狀(吐、拉、發燒、渾身酸痛)。」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今天(19日)也對此表示,從上午開始就陸續接獲醫院及民眾通報疑似食品中毒案件,經查用餐時間「集中於3月15日至16日,截至3月19日12時累計通報人數計15人,經追蹤有3人就醫均已返家休息」、「 第一時間就派員至餐飲場所進行調查,因通報人數達15人,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命業者3月19日起暫停作業。」
衛生局指出,目前「針對作業場所之硬體設施、環境衛生、製程管理及人員衛生等稽查後,查出「冰鏟區域不潔、湯底醬料食材未完整覆蓋」等2項衛生缺失,均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現場調查已無剩餘或同批製作之食品可供抽驗,採樣環境檢體2件,待檢驗結果出爐後綜合研判,外傳疑似跟諾羅病毒有關,但衛生局暫未證實此事。
而衛生局也說了重話,表示若確定是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涮樂和牛18日發生15位顧客用餐完上吐下瀉的事件。(圖/翻攝涮樂和牛臉書)
涮樂和牛在今天也於官方臉書粉專貼文回應此事,表示「接獲反應日前到餐廳用餐後身體不適,我們十分重視顧客食品安全,今天起預防性自主停業並全面進行環境清消,人員及食材作業高標準檢視」、「一向重視顧客用餐體驗,對於食品安全及同仁作業均有高標準規範,除同仁均定期健檢外,所有食材也備有合格檢驗證明,以維護顧客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