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連傳出勞動部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的裁決,上訴後遭高等行政法院打臉案例,如台鐵產業工會「依法休假」等。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工團體今天赴勞動部抗議,要求應剔除不適任裁決委員,落實入廠訪查權限,增設專業調查人員調查案件,更要全面檢視裁決委員會判決。
對此,勞動部表示,107年整年度共受理77件裁決案件,其中多數案件經裁決認定雇主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裁決科科長章鴻年表示,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委員任期每任2年,勞動部會檢視上訴結果,並增聘各種專業委員。行政法院對裁決案件訴訟維持率達86%,可確認裁決委員的專業及公正性。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葉瑾瑜表示,許多資方對工會的打壓是連續性的,目前勞資爭議處理法限制90天的申請期限,資方無時無刻的打壓,容易就超過期限;桃產總理事長莊福凱認為,裁決委員進行實地調查,才能判定資方違法或勞方行為不妥,「裁決委員應走出冷氣房」。
章鴻年說,法律規定裁決委員「得」入廠調查,裁決委員也曾赴高雄、嘉義、桃園及台北市等地,但他強調,不當勞動裁決主要是依據雇主心態,入廠調查原因包括不影響事業運行、顧及證人之需要或證物有無法移動,直接赴工作地進行證人之詢問。
中時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