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尷尬了!檢方提4點控「放官邸的500萬」非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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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的華亞科技園區開發收賄案,桃園地院昨(12日)續審此案,除了詰問證人廖力廷,公訴主任檢察官吳昇峰與主詰問的檢察官邱健盛也展開激烈攻防。

鄭文燦。(圖/中天新聞)

庭上檢辯持續交鋒,公訴檢察官邱健盛反駁辯方所稱檢調誘導證人的說法,強調從交互詰問內容可見,偵查過程並無植入記憶或以減刑交換證詞等情形,相關陳述均有外部事證可相互印證。

針對關鍵500萬元現金,檢方提出4項可疑之處,認為難以解釋為政治獻金。包含時間點緊貼市府會議作成有利結論後數日即交付,地點選在市長官邸且以深夜送現金方式進行,明顯不同於一般公開募款模式。此外,款項在收受後長時間未立即退還,直到接近一年後才返還,且退還時包裝與原始狀態不同,檢方據此推論現金可能曾被開啟或動用。

檢方並引用最高法院見解指出,賄賂成立重點在於雙方是否存在對職務行為的概括認知與對價關係,不必逐項明確約定,即便最終結果未完全實現,仍不影響收賄成立的判斷。

主任檢察官吳昇峰則指出,辯方質疑證人不熟悉都市計畫法規並非重點,關鍵在於業者明知一般行政程序難以突破,因而尋求具有影響力人士介入推動開發。

他進一步說明,本案業者核心目標在於將約9.12公頃土地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並透過納入國家重大建設等方式降低法規限制,整體起訴內容是連貫的行政推動與利益交換行為。

至於500萬元究竟屬政治獻金或賄款,檢辯雙方仍激烈攻防,合議庭預計下週傳喚關鍵證人廖俊松,以釐清金流來源與開發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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