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纏16個月!王思佳提告電商冒名判決出爐 丫頭力挺發聲: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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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玉婷/綜合報導

藝人丫頭詹子晴與網紅CEO森田去年7月召開記者會,提告「茉本」平台以旗下合作藝人王思佳的名義詐騙;時隔16個月,法院判決在13日出爐,雙方以「和解」落幕。

王思佳(右)日前告電商「茉本」冒名判決出爐,「快電商」創辦人丫頭也發聲力挺王思佳。(圖/快電商提供)

整起事件雙方以「和解」落幕,茉本則需在官方社群發文澄清;不過,王思佳14日發現對方未置頂聲明,還試圖洗版蓋過文章,她因此發文表示,原本想要給第2次機會,請對方好好發文澄清「平台放5天、IG放2天」,不料,對方卻拖拖拉拉、要放不放,發布後還洗版,不禁無語直呼:「大家都成年人了,你這點小心思我看不懂嗎?」

王思佳也怒嗆:「當初就已經提醒過你,請你不要隨意用我的名字,你浩浩蕩蕩發律師函」,透露對方當初以「被冤枉」的姿態,強調雙方有合約,她便要求對方拿出證據,但對方完全拿不出來,現在法院也清楚寫明,雙方沒有合約,「跟當時說的完全不一樣啊!」;她也表明如果對方好好澄清,此事件就會翻篇,但對方卻沒拿出誠意,所以她才會發文讓更多人看見。

王思佳怒嗆「茉本」道歉不誠意。(圖/翻攝自王思佳 IG)

此外,王思佳表示:「再次聲明我本人跟茉本、森呼吸還有歐珈綺(孫佳琪)女士從未有過合約合作關係,請不要再以訛傳訛」;丫頭詹子晴也發聲力挺:「法官能給思佳姐一個公平的判決,也希望能讓大眾正視很多廠商濫用藝人肖像與名聲的問題,經常發生會誤導消費者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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