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認定台灣違反ECFA規定 明年元旦起中止12項產品關稅減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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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大陸15日公布貿易壁壘調查結果,認為台灣對中貿易壁壘成立,陸國務院21日再宣布,認定台灣違反ECFA規定,因此將終中止包含丙烯、鄰二甲苯等12項產品的關稅減讓。

大陸財政部網站公布貿易壁壘調查最新舉措。(圖/翻攝網路)

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認定,台灣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因此將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希望台灣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遭到中止關稅減讓的項目,包含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原產於台灣的化合物產品,自明年1月1日起,開始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按大陸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大陸國務院公告12項中止關稅減讓產品。(圖/大陸國務院官網)

根據公告附件內容,相關產品包含丙烯、丁二烯、異戊二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混合二甲苯異構體、十二烷基苯、氯仿(三氯甲烷)、氯乙烯、初級形狀的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膠)、其他初級形狀的烯烴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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