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不少工作都會被要求簽署條款,近日馬來西亞吉隆坡一間知名日式拉麵店被一名網友爆出,該店老闆要求員工須遵守「27條店規」,否則將會被扣50到300令吉(約新台幣320至1970元),沒想到這些條款居然包括請病假、上廁所之外,竟還有人爆出與同事打鬧抱抱被罰款,該篇貼文隨即引起討論。
該名網友在社群平台上傳一張照片,照片中是吉隆坡某知名拉麵店的員工指南,仔細看竟有滿滿令人傻眼的27條規定,其中包括,「請病假罰100令吉」、「忙碌時去廁所罰500令吉」、「請病假罰100令吉」、「客人棄單,負責的員工需平分金額」等。
該篇貼文引起討論後,一名自稱是前員工的男網友更揭露,自己在打工期間和另一名男員工正在玩耍,兩人在小打鬧時抱了一下,沒想到剛好被經理看到,經理真將此事寫到小本子裡,兩人也真的被罰300令吉,害原PO感到非常抱歉。
他質疑,經理以「互相觸碰」罰款,如果這件事真涉及性騷擾,為何不是報警而是選擇對員工罰款,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還提醒最先公佈27條店規的網友小心,該店恐有提告打算。
該篇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罵翻這些條款,還有人爆料「有朋友在那裡工作,弄破一個小盆栽也要罰幾百」,不少網友支持員工趕緊提告,並稱這些根本就是「奇葩」條款。(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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