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買買買賺錢?台男女受詐團指使 赴星盜刷信用卡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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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臉丟到海外去!據《亞洲新聞台》(CNA)報導,台灣男女涉嫌接受跨國詐騙集團指示,飛往新加坡盜刷他人信用卡購買高價手機、名牌包等奢侈品,藉此賺錢獲利,涉案總金額達上百萬新台幣,近日被當地法院判刑入獄。

台籍男女受詐團指使,赴星盜刷信用卡被判重刑。(示意圖/pexels)
台籍男女受詐團指使,赴星盜刷信用卡被判重刑。(示意圖/pexels)

報導指出,來自台灣的25歲男子楊晨宇(音譯,Yang Chen-Yu)因賭博欠下高利貸巨額債款,由於無力還債,應一名方姓非法放貸者要求,用竊盜來的信用卡到新加坡購買奢侈品來抵債。楊晨宇後被轉介給詐騙集團成員「麥翔(Mai Xiang)」,並依照其指示,於今年2月19日與朋友林利恩(音譯,Lin Lee-En)飛抵樟宜機場,並從寄物櫃取出4台已事先安裝「Tap Pay」程式的手機。

兩人拿到手機後便在新加坡的商店中,使用虛擬卡進行交易,購買超過24000新幣(約58萬元新台幣)商品,包括iPhone、行動電源和行李箱。隨後,他們又被要求將這些商品轉售,但在試圖離開新加坡時被捕。

至於另一起案件,則發生在30歲女子劉婷妤(音譯,Liu Ting-Yu)身上,她在台灣的髮型師介紹下來到新加坡,想靠「購物賺錢」,最終也被捲入詐騙行為中。她和同伴方成蘭(音譯,Fang Cheng-Lan)於2月21在新加坡各商場盜刷信用卡,購買總價值50740新幣(約120萬元新台幣)的手機和名牌包,劉依指示將部分物品交給集團成員,打算22日提早回台,最終同樣遭到逮捕。

檢方認為這些行為不僅影響了個別受害者,也威脅到新加坡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形象,25歲的楊晨宇被判處25個月監禁,30歲的劉婷瑜被判處31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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