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推動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自101年實施以來覆蓋率維持9成以上,每年及早發現近800位聽力損失兒童,成效位居全球之冠。

國民健康署署長沈靜芬特別提醒家長,新生兒聽力篩檢應把握「1316原則」,包括新生兒「出生1個月內」完成篩檢、「3個月內」診斷是否有聽損、「確診後1個月內」選配合適輔具、「6個月內」接受聽語療育。研究顯示,若能在新生兒6個月大以前及早發現聽損並介入療育,可大幅提升語言發展與社會互動能力。
一個成功案例是今年春天出生的小立。在出生第2天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檢時,結果顯示「未通過」,出院前複檢仍「不通過」。小立的母親林太太表示:「我們查了很多資料,也聽從醫師的『1316原則』,不讓孩子錯過黃金療育時機。」確診後第3週,小立順利配戴助聽器,6個月大時也開始接受療育課程。
林太太感動地分享:「第一次看見他因聽見聲音而睜大眼睛、露出微笑,第一次發出『ㄚ』的聲音,眼淚忍不住掉下來,慶幸當初有做聽力篩檢,讓我們能及早幫助他。」

國民健康署特別提醒,屬於聽力損失高危險群的新生兒更應重視聽力篩檢與確診。高危險因子包括:有聽障家族史、孕期前三個月感染德國麻疹或其他病毒、使用耳毒性藥物、出生體重小於1500克、早產、缺氧、曾住過加護病房、細菌性腦膜炎,或頭頸部先天畸形等。目前全台共有260家醫療院所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其中66家同時提供確診服務。
即使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檢,家長仍需留意孩子可能因遲發性聽損、中耳炎、外傷、腦膜炎或藥物使用而影響聽力。家長可運用「兒童健康手冊」中的「聽力簡易居家行為量表」觀察孩子聽力情形,若發現3至4歲孩子有語言落後、講話不清楚或常聽不到呼喚等情況,應及早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