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昱交保29hrs大逆轉!遭更裁羈押禁見 法官:曾逃亡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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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涉綠能光電弊案,一度逃亡遭羈押,本月22日獲台南地院裁定6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台南地院今(26)日更裁陳啓昱羈押禁見。

陳啓昱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陳啓昱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於2月27日起訴陳啓昱等5人,陳啓昱遭求刑12年,台鹽前總經理蘇坤煌遭求刑10年,移審後,陳啓昱、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3人遭裁定羈押禁見,本月3人聲請具保停押,台南地院22日裁定3人以400萬元至600萬元交保,但台南地檢署隨即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陳啓昱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陳啓昱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台南地院審酌,陳啓昱等3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加重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加重特別背信等罪嫌,不僅犯罪嫌疑重大,且為本刑7年以上重罪,而陳啓昱於偵查期間曾逃亡20多天,加上3人面臨重罪以及高額不法利得沒收與民事求償等責任,具有相當程度的逃匿風險。

陳啓昱資料照。(圖/報系資料照)
陳啓昱資料照。(圖/報系資料照)

法院並審酌,3人僅承認部分客觀事實,否認主觀犯意,且與其他共同被告及證人之供述多有出入,仍待進一步對質詰問,考量3人具有一定影響力,在案情未完全釐清前,恐有勾串、滅證之虞,難以僅以具保、限制出境出海或科技設備監控等方式防範,至於3人主張的身體就醫需求,可透過台南看守所內就診或戒護就醫方式獲得適當醫療照護,因此駁回具保停押聲請,還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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