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頂胸挨告辯稱「暈眩失衡」 老律師這動作遭法官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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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年近80的蔡姓律師,日前在街上因用肩膀頂到女子胸部挨告性騷,卻他主張患有「眩暈症」提出申訴,事後法官檢視監視器影像後,發現蔡男撞上女子時,動作極為不自然,判他敗訴確定。

蔡姓律師性騷女子辯稱罹患「眩暈症」遭監視器打臉判敗訴。(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蔡姓律師遭女子指控2020年2月2日下午走在街上時,突然朝她方向走來候用左側肩膀頂她胸部,事後提告被認定性騷擾成立。但蔡男卻提出行政訴訟,拿出診斷書稱患有眩暈症,所以才突然撞上女子。

但法院審理時,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蔡男在行進過程中,突然反常朝女子走去,之後整個左側上半身都碰觸到女子身體,且事前也未出現暈眩失衡情況,重點診斷書為20年前的,一審認定他性騷成立,經上訴後高院也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背法令之處,因此駁回蔡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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