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請長假上班族質疑同事小氣躲紅包 挨轟:同事奉旨發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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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香港01

香港與大陸1月初首階段免檢疫通關,來往於廣州、深圳、香港三地的高鐵香港段也已恢復行駛,大批香港市民隨即計劃到大陸過年順道探親。有上班族在網路平台發文,指有已婚同事於農曆新年期間取了2星期假回鄉,直至正月十六(國曆2月6日)才上班,質疑對方有意避開給同事發紅包期間。不少網友看完貼文批評原PO小家子氣,直指發紅包與否是同事的自由,不應以小人之心猜度對方動機。

香港過年習俗中,紅包一般從年初一發到正月十五,其中也會發給經常見面的對象。(示意圖/pexels)

這名上班族日前於香港一個網路討論區以「同事新年請長假是不是為了不發同事紅包?」為題發文,指有已婚同事在農曆新年假期請了2週長假,這名同事表示港陸終於恢復通關,打算回鄉放長假休息,直至正月十六(國曆2月6日)才「開市」復工。

原PO說,已婚同事表明自己會按傳統發紅包到正月十五(國曆2月5日),又指若期間遇到同事也會發紅包,但原PO質疑,已婚同事刻意請假至正月十六才上班是有意避開其他同事,「他(同事)這樣講是不是打算不發紅包?這樣到時候他正月十六回來上班,我要不要跟他拜年拿紅包啊?」

此貼文引起網友討論,有人認為發紅包與否是個人選擇,反批原PO過於計較,「不放假都可以不發紅包,發不發本來就是個人選擇」、「跟你很熟?奉旨發紅包給你的嗎?」、「發不發紅包是個人決定,不是你覺得他應該發,他就一定要發」。也有人認為放假只和親友家人過年是常見現象,「這是正常的啊,好多人都是這樣避開發紅包的日子」、「過年放長假很正常,如果有心發紅包,過了正月十五都會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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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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