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國外一名男子,因為被就職的銀行以「報銷兩份三明治」為由開除,讓他感到相當不滿,不過在向法院上訴後,法院認定是男子存在「欺瞞」的行為,判決銀行勝訴。
費克特(Szabolcs Fekete)在花旗銀行擔任金融犯罪分析師,已經入職七年,去年7月3日到5日,他前往荷蘭阿姆斯特丹出差,回到倫敦的公司後,他向財務部門遞交了報公帳的資料。
不過當處理公帳的經理詢問他這些錢是否均為自用,費克特感到相當不滿,他在電子郵件中寫道「我獨自出差,那天我沒吃早餐,早上只喝了一杯咖啡,午餐時我在餐廳吃了一份三明治、一杯飲料和一杯咖啡,然後又帶了一杯咖啡回到辦公室,下午我再買了一個三明治,這同時也是我的晚餐。」
費克特告訴銀行,自己的花費在公司提供的每天100歐元(約3400元新台幣)扣打內,沒有義務再證明自己的飲食習慣是合理的,不過銀行方表示,銀行在意的不是金額,而是他的報公帳是否違反了公司費用管理政策,該政策規定,配偶的旅費和餐費不可報帳。
最後費克特承認,自己確實和伴侶一起吃飯,花旗銀行最終決議,以「嚴重不當行為」解雇費克特,於是感到不滿的費克特,將花旗集團告上法庭,指控對方不公平解僱和不當解僱。
法院審理此案後,法官判定花旗銀行勝訴,判決書中提到「此案與所涉金額無關,而是涉及報帳金額的提交,以及員工的後續行為,原告沒有在第一時間對公司做出老實陳述,也沒直接回答問題。」
法官補充「原告於一家全球金融機構擔任信託職務,即便報帳費用是不小心提錯的,原告也有義務在第一時間糾正這個錯誤,我們同意被告要求員工保持誠實」。
對於此判決結果,花旗發言人表示「我們對這一決定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