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鄭文燦遭桃園地檢求刑12年 郭正亮斷言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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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似收賄案昨(27)日偵結,桃檢求處12年重刑。對此,前立委郭正亮斷言,「鄭文燦的政治生命確定結束了」。

鄭文燦遭桃園地檢署求刑12年。(圖/翻攝自鄭文燦臉書)

檢調曾4度聲請搜索鄭文燦台北居所都被法院駁回,直到鄭文燦7月11日遭收押禁見,檢警於7月29日再赴鄭文燦台北居所,才在床頭櫃查獲現金678.5萬元,其施姓助理家中也搜得現金近88萬元,對於鄭文燦是否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檢調單位將另行偵辦。

對此,郭正亮27日在中天節目《盧秀芳辣晚報》表示,「鄭文燦這個案子是未遂,未遂起訴12年其實很重,廖家很明顯是當污點證人,所以沒有求刑,我覺得鄭文燦這也是沒有地方放,一但被查,所有的保險箱都會被起底的,你放來放去只能放你絕對信任的地方」。至於為什麼或將贓款放在家裡?郭正亮分析,「因為他找不到信任的人,這個案子比較令人意外是這麼快就結案,這表示相關人通通都承認,不然不會那麼快」。

郭正亮斷言,鄭文燦的政治生命已經結束。(圖/中天新聞)

郭正亮強調,「這通常都有人要在撐,不願意說實話,但現在就只有鄭文燦不承認,檢方起訴那麼重就是因為不承認」,郭正亮直接斷言,「而且鄭文燦講的理由檢方覺得是太不合理,這檢方完全不能接受,他的政治生命確定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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