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昱晴、吳思瑤翻車!洗白反對「剴剴條款」理由遭藍青年轟: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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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明定凌虐未滿7歲孩童致死者,最重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然而,民進黨立委在二讀時全數投下反對票,三讀時更選擇棄權,引發爭議。前國民黨青年部主任陳冠安針對綠委郭昱晴、吳思瑤反對的理由提出質疑,怒轟「根本是在造謠」。

立法院於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明定凌虐未滿7歲孩童致死者,最重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圖取自民進黨團臉書)
立法院於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明定凌虐未滿7歲孩童致死者,最重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圖取自民進黨團臉書)

陳冠安於20日在臉書特別點名郭昱晴與吳思瑤的說法有誤,他稱郭昱晴表示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吳思瑤則指出民進黨已在2012年、2019年及2024年三度修改第286條刑責,已經修到極限。

圖取自陳冠安臉書
圖取自陳冠安臉書

陳冠安以實務數據反駁這些說法,他指出「老實說,這根本是在造謠」,刑法286從實務來看,不只判決少,更判得輕。從2015年到2024年這10年裡,以地方法院審理來說,平均一年的罪次只有8.1件,甚至有2年是1件違反286條的裁判都沒有。修法加重對法體系的影響,真的相當有限。

陳冠安進一步指出,更何況,這10年81罪次裡,19件六個月以下、22件六月以上一年以下、18件一至三年、21件三年以上,只有1件被判無期徒刑。如果以三年刑期作為重罪標準,在過去10年裡,刑法286一審判決的輕罪占比則高達7成3;平均刑期更是從2020年的高峰64.6個月,大幅下滑到2024年的26個月。

陳冠安質問郭昱晴、吳思瑤,怒批虐兒判輕刑的比例7成3,去年平均刑期只有26個月,在民進黨眼裡,叫做違反比例原則,叫做刑期早已修到頂?跟民意對幹,反對重罰虐兒犯就明說,不要牽拖這麼多理由。下一步,在野黨已經提虐兒不得假釋的修法,請民進黨真的不要再當兒少保護的絆腳石。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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