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經常能聽到,有不少人說器官捐贈是讓愛延續下去的一種方式,但並非每個逝世的人都能遺愛人間。知名移植外科醫師鍾孟軒近日在節目中分享一起國外文獻捐贈器官的案例,曾經有位捐贈者捐出器官,2、3年後受贈者全數罹患乳癌,進一步檢查才發現是因為捐贈者。

台北榮總移植外科醫師鍾孟軒最近上節目《醫師好辣》當來賓,該集內容與器官捐贈有關,他分享過去一起國外文獻捐贈器官的案例。一名捐贈者死後將器官捐贈出去,但隔了2、3年之後每位受贈者全都罹患癌症,且全部都是乳癌,連男性受贈者也不例外。
經過院方進一步追查,才發現當初那名大愛的捐贈者,早在器官捐贈當時已經罹患乳癌,鍾孟軒表示,在做了基因比對後,他們發現乳癌來源就是那位大愛捐贈者。
藉由這個故事,鍾孟軒直言,其實並非有心想要捐贈器官就能捐得成,還是要經過許多完整的評估,才能確保捐贈時沒有明確感染、沒有惡性腫瘤等問題,「他(捐贈者)才能夠有這個福分,我們大家才有這個福分,可以得到這樣子的一個愛心。」
器官捐贈是指將腦死病人功能健全的器官或組織,經由無償捐贈的方式,移植給比對適合的病人,治療受贈者的疾病和延長生命的目的。而台灣還有針對器官買賣的法律,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器官是出於愛心的捐贈,不能有任何交易行為,違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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