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報導,大陸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4日一審公開宣判緬北白家犯罪集團案,對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5名被告人判處死刑;對李福壽、李志德2名被告人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對郭建政、潘憲等5名被告人判處無期徒刑;對李龍華、羅文鼎等9名被告人判處20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以白所成、白應能(另案處理)、白應蒼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以李福壽等家族成員、親信下屬及李龍華等武裝頭目為重要成員的白家犯罪集團,利用白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依託家族武裝力量,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百勝賓館、騰龍一號樓、蒼勝科技園等41個園區。
白家犯罪集團招攬、吸引楊立強、潘憲、鄢杰峰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組織、強迫賣淫、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犯罪活動,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人民幣(約1257餘億元新台幣),造成6名大陸公民死亡、1名大陸公民自殺、多名大陸公民受傷。
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白所成、白應蒼等人組織、領導、參加犯罪集團實施犯罪,其行為分別構成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12項罪名。
法庭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並相應判處罰金、沒收財產、驅逐出境等附加刑。大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事人家屬和各界群眾旁聽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