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鳳敗訴!發文影射「奸臣」挨告 未經查證遭判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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璩美鳳任職壹傳媒新聞部總編輯時曾透過媒體發表文章,文中影射遠東航空財務長鄭晴文是「叛徒奸臣」,導致遠航陷入困境鄭憤而提告誹謗今判決出爐,璩美鳳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璩美鳳因在媒體發表文章挨告遭判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璩美鳳於壹傳媒網路媒體發表文章,文中指稱鄭晴文任職遠航期間「倒行逆施多年」,侵害上千名員工權益,文中更提到鄭晴文的兒子「位居國安局要職」,影射其子利用公職權力影響遠航操作。

鄭晴文針對此文章提告璩美鳳妨害名譽罪,委任律師表示璩美鳳的文章嚴重失實,內容指名道姓還毫無依據的影射鄭子介入遠航經營問題,且完全未善盡查證義務,造成嚴重名譽傷害。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璩美鳳身為媒體人應具查證責任,該文章內容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即在媒體散布,已損害鄭晴文社會評價與名譽,構成散布文字誹謗罪,依法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每日1千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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