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告網易「不正當競爭」敗訴 杭州法院:對網路話題應有容忍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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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周杰倫告中國遊戲大廠網易「不正當競爭」一案,確定敗訴。杭州法院近日二審駁回周杰倫上訴,並指周杰倫作為知名度極高的公眾人物,應當對網路上提及他的話題有「一定容忍義務」。

杭州法院近日二審駁回周杰倫上訴。(圖/翻攝自杰威爾音樂 JVR Music臉書)

綜合澎湃新聞、南方都市報等陸媒報導,2022年7月,周杰倫相隔6年發行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在中國大陸引爆全網關注。網易為推廣旗下的網路遊戲「天下3」,自費在微博舉辦抽獎活動,贈送周杰倫新專輯及演唱會門票。

2022年7月11日,周杰倫的杰威爾音樂公司公告,將對私自贈送周杰倫新專輯及演唱會門票採取法律措施;「天下3」第一時間刪除相關活動,並發布澄清公告,表明該抽獎活動僅為回饋老用戶,與周杰倫、杰威爾方面無關。

2023年4月17日,杰威爾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天下3」的網易相關3家公司提出告訴,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200萬元(下同,約新台幣90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5萬元,案件在杭州市濱江區法院一審公開審理。

2023年12月,法院一審駁回杰威爾的全部訴訟請求。法院認定,轉發抽獎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見的宣傳方式,「天下3」微博自費抽送周杰倫數位專輯等玩家福利活動不具備盈利性質,較難令公眾產生周杰倫是代言人等聯想,未違反商業道德,判定被告不構成不正當競爭。杰威爾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據報導,杭州法院近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認定周杰倫、杰威爾上訴理由不成立。

判決書顯示,二審認為,周杰倫、杰威爾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明網易、網易雷火透過上述行為獲取競爭利益,或者攫取了周杰倫、杰威爾公司透過發行專輯、舉辦演唱會產生的經濟利益。從相關消費者在微博等平台的留言來看,其並未因為網易和網易雷火提供的商品、服務與周杰倫、杰威爾公司之間產生對應的關聯關係或者導致混淆。

判決書還稱,「周杰倫作為知名度極高的公眾人物,應當對網路上提及其的話題有一定容忍義務」。

判決書並指,周杰倫發布新專輯時,與之相關的熱搜話題、詞條、宣傳報導極為普遍,轉發抽獎贈送專輯的活動也較為常見。雖然網易和網易雷火在客觀上使用了周杰倫及其歌曲名稱,但其行為並未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或誠實信用原則。

法院認定,「天下3」的自費抽獎、秒殺活動具有福利性質,屬非盈利性活動,網易和網易雷火不從中直接獲利,且提供的周杰倫專輯是正版,不存在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情形,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今天消息傳出後,「周杰倫敗訴網易」隨即躍為中國大陸社群平台最熱門話題,引發網友熱議。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中國網路大廠騰訊曾針對周杰倫音樂侵權提告網易,法院判決網易雲音樂賠償原告騰訊音樂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85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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