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任內涉華亞科土地弊案收賄500萬元,今年7月遭偵辦收押,桃園地檢署昨(27)日起訴求刑12年,接押庭今(28)凌晨結束做出裁定。
桃園地檢署起訴鄭文燦等11名被告的起訴書近10萬字,卷宗多達4至5箱,全案移審後,法官、律師閱卷半天,桃園地院27晚間21:30才召開接押庭,又歷經3小時開庭,28日凌晨諭知被告廖俊松、廖力廷、廖家興父子各以110萬元、60萬元、25萬元交保,被告侯水文也以208萬元。
至於鄭文燦則獲裁定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結束自7月11日收押以來的47天的牢獄生涯。
起訴指出,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前副總經理侯水文、前顧問暨華亞科建廠管委會主委廖俊松退休後合資成立鴻展公司,2016年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約63.05%所有權人的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企圖讓該處農業用地變更為產業專區用地,與華亞科技園區相連開發,再變賣抵費地獲利,預估利益24億2190萬元,恰巧同時某科技公司執行長口頭表示有意在華亞科設廠,可能與行政院國發會某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結合,鴻展公司於是聯繫鄭文燦請託在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提供協助。
2017年8月間,侯水文、楊兆麟先後與鄭文燦餐敘,楊兆麟在席間表示:「我們不會失禮」等等。隔月桃園市政府舉行「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鄭文燦就邀請廖俊松父子出席,並依照廖俊松等人訴求做出裁示。為酬謝鄭文燦並請託繼續協助,廖俊松父子2017年9月14日晚間到鄭文燦官邸交付500萬元,交錢時,廖俊松把裝錢的手提袋放到茶桌下,並以口型及手勢比劃「5」示意,鄭文燦回覆:「知、知、知(台語)。」收下賄款。
鄭文燦後來持續協助鴻展公司直到發現檢調介入,2018年3月市府會議突然不再邀請廖俊松父子,且大翻盤改以全區一次區段徵收方式推動。廖俊松兒子2018年5月交付600萬元政治獻金給競選連任的鄭文燦,鄭文燦向他當面抱怨:「你爸嘴巴很大!已經被監聽了!」雙方合作關係生變,2018年8月廖俊松兒子闖入鄭文燦訪友行程堵人,鄭文燦大怒,當晚歸還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政治獻金。
鄭文燦遭偵辦約談後,辯稱500萬元是廖俊松以「丟包」方式放在官邸內,他根本不知道裡面有錢,但檢方實測,500萬元現金的體積可放進女性小型購物袋內,重量則達5.53公斤,如此體積小但重量大的物品,又於深夜當面交付,鄭文燦豈會不知袋內物品為現金?加上廖俊松供稱,他交付的現金以每10萬元為一紮、用銀行九分紙鈔帶捆綁、以牛皮紙袋包裝再放入手提袋,但鄭文燦退還時是以橡皮筋綑綁直接放進手提袋,可見該筆現金並非原封不動,鄭文燦飾詞狡辯不可採信,檢方認定犯行屬實,將全案起訴。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強調,本案事證明確,鄭文燦卻始終矢口否認犯行,指稱他人誣陷,其行為時為直轄市市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身受國家俸祿,當應清廉自持,竟收受賄賂後,護航、附和特定私人進行本件土地變更開發,與行賄者裡應外合,將職務行為裁量權限,全權交託依行賄者之所願,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坐享為私人金庫,有辱官箴,惡性甚重,且其於收受賄賂花用近1年後,因得知廖姓被告等人遭司法監聽,始不得不返還賄款,然其竟反執此為己詭辯,一再狡詞飾卸,毫無悔意,考量本件係高達500萬元犯罪所得之鉅額賄款,與邇來之審判實務相類案件刑度相較後,建請予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