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男子自首殺人卻找不到屍體 高大成:不符合犯罪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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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墾丁打工的22歲蔡姓男子日前主動到屏東枋寮派出所自首,承認2年多前在南投一處民宅勒斃57歲獨居劉姓婦人,並將遺體棄置彰化山區。然而專案小組帶他前往疑似棄屍地搜尋卻一無所獲,法醫高大成分析搜索畫面後,質疑棄屍地點不符合犯罪心理學。

法醫高大成分析搜索畫面後,質疑棄屍地點不符合犯罪心理學。(圖/中天新聞)

據了解,屏東一名蔡姓男子(22歲)昨日晚間突然跑到枋寮派出所,自承因金錢糾紛於2023年10月在南投民宅勒斃當時57歲的劉姓婦人,事後將遺體棄置彰化縣山區。由於婦人兒子已於2024年1月報案母親失蹤,警方立即將蔡男逮捕,並由屏東、彰化兩地警方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搜索,今日更出動大批人員前往搜山尋屍。

法醫高大成在受訪時指出,從媒體取得的搜索畫面來看,蔡男所說的棄屍地點與一般深夜棄屍山區會選擇的地點不同。他表示依據犯罪心理學,嫌犯殺人後內心不安,深夜到偏僻山區棄屍是為了掩人耳目,加上從車上將屍體弄下來需要花時間,很少會挑選筆直道路旁,多半會選擇視野可遮蔽的轉角處。

警方帶著蔡男到棄屍地點搜尋屍體。(圖/翻攝畫面)
消防人員支援尋找屍體。(圖/翻攝畫面)

高大成分析,警方找不到屍體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凶手記錯地點,建議擴大範圍透過警犬協助,往附近彎道山坡處搜尋;另一種則是有高人指點故意說錯。他強調以往找不到屍體卻定罪的凶案只有一件,是因為在殺害地點發現大量足以致死的血跡,本案如果警方找不到屍體,嫌犯可能就無法被定罪。

針對搜尋時間點,高大成說明一般山區棄屍除非推落懸崖,若從山坡推落頂多滾20公尺左右,2到5天後屍體發臭,若未遭野獸啃食至少會臭2星期。本案距離事發已經2年,就算找到可能只剩白骨,不過衣服應該還在,可從骨頭和殘存衣物上的DNA判斷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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