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孩子做錯事情,家長或老師都會要求,他們面壁思過,不過近期教育部訂出新制,其中包括可罰4歲以上幼兒面壁思過,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每日累計不得超過20分鐘。
近期教育部訂出教育人員或是家長體罰新制。(資料圖/中天新聞)
教育部表示,近期訂定及實施「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規定教保服務人員採行的輔導與管教措施,應與幼兒不當行為的情節輕重相當,所以請4歲以上幼兒站立,進行思考反省或調整情緒,但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每日累計不得超過20分鐘。
教保人員與家長在管教學童方式、教育觀念上經常有認知歧異。(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另外,教育部指出,教保服務人員為制止、排除或預防幼兒危害行為之必要緊急處置措施,非屬違法行為。例如,幼兒有拳打腳踢、砸東西、攀爬到危險的地方、情緒過激大聲哭鬧尖叫等行為,以致有傷害自己或他人之虞時,教保服務人員得運用暫時性之肢體強制力(如環抱、緊抱、帶離團體等),協助幼兒停止該危險行為。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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