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紹尹/綜合報導
農業部昨(2)日表示,臺中市衛生單位113年1月15日至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台中福利站抽驗豬肉產品,檢出西布特羅(Cimbuterol)0.002 ppm(一種乙型受體素,法規標準為不得檢出)。
農業部接獲通知立即啟動回溯機制,至來源豬場進行移動管制,並採集血清、毛髮及飼料等檢體送實驗室檢驗,以釐清可能原因。
農業部說明,乙型受體素(β-agonists)自101年9月7日已公告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即我國未核准食用動物使用乙型受體素作為生長促進劑使用。依據防檢署近5年(108年~112年)監測國產豬隻(包含西布特羅)結果顯示,每年檢驗豬血清與豬毛髮至少5,900件以上,均未檢出乙型受體素。
此外,衛生單位負責消費者端監測豬肉乙型受體素,過去5年國產豬肉亦未檢出乙型受體素,本次豬肉產品檢出之原因尚待進一步釐清。另就該產品涉及產銷履歷及優良農產品驗證部分,農業部將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及適當處置,如有違反法令情事,最重則進行終止驗證之處理。
農業部重申,牧場業者必須使用合法之動物用藥品,不得使用來歷不明及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查獲違法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250萬元以下罰鍰,畜牧業者應合法用藥,以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