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全面實登」4大困難! 房市趨勢專家批:在騙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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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全面租屋市場實價登錄,內政部長提出四大困難點,包括:房東會將租約縮短、房東刻意隱瞞會影響資訊準確性、登錄不實導致資訊失真、實登會導致房東出租意願影響供給等四大困難。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痛批:交易市場全面實登就能,租賃市場全面實登為何不能?這是內政部在騙外行。

內政部長劉世芳所提租賃全面實登四大困難。(示意圖/photoAC)

李同榮指出,衆所皆知房市交易市場實價登錄自2012至今已實施12年之久,對促進交易速度與健全交易制度有極大貢獻,但在立法當初,也是經過業者、屋主強烈反對,反對者所編的的理由不外乎刻意隱瞞、登記不實、影響交易意願與供給,這些理由剛好與內政部提出租賃全面實登的四大困難完全不謀而合,不同的是內政部不針對租賃全面實登的好處著想,卻搖身變成站在業者、屋主、投資客、房東的立場去反對,有困難就不做,那我們要政府為我們做什麼?

內政部認為,若房東擔心租金資訊公開導致未來租金談判受限,可能會傾向縮短租賃期限,使租客面臨租約不穩定的風險。李同榮指出,「這是那門子邏輯?」租約穩定是房東房客共同期盼,租金透明就會影響房東漲價心理?這不是政策造成,也不是全面實登造成,房租能不能轉嫁,是市場供需問題,也是政策問題,縮短租約並不見得對房東有利,房客每年都換,光空置期就損失房東一成以上的租金收入,誰會想縮短租約?

內政部認為,未依法申報,會影響數據準確性;登錄不實,市場資訊會有失真風險。李同榮表示,不申報與登錄不實是有法可管的,登錄不實是有平均地權條例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可處罰款,除此之外,若蓄意登錄不實的房東與房客還會有涉及到 《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罪」、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甚至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等,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政部認為,若實價登錄導致房東擔心租金收入被稅務機關追查。李同榮質疑,房東會因實登而怕被稅務機關追查,就會冒被重罰而不實登?甚至不出租跟自己收入過不去?那交易市場不就一堆人因怕實登而不賣房子?真正問題出在供需,怕供需失衡就應廣建社宅擴大供給,才是治本之道。

李同榮最後嚴正指出,內政部長劉世芳所提租賃全面實登四大困難,根本就是騙外行,建議主管機關應勤做功課多聽建言,就算有困難也應設法排除,否則,租賃市場資訊不透明導致租賃黑市橫行,對多房房東減免囤房稅等於間接鼓勵囤房,租賃政策之敗壞也到極點。當今之計,除全力廣建社宅提高供給外。應立即修法推動租賃全面實價登錄,藉資訊透明化配合執行力。徹底剷除租賃黑市,健全租賃市場,才是全面一百多萬租客之福。(工商時報/郭及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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