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29)日再開庭,傳喚認罪被告前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作證,今天僅完成檢方、柯文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的詰問,隨後進行準備程序庭。

今日準備程序庭,受命法官與列位被告確認,下週二(6/3)開庭續行詰問證人邵琇珮,週四(6/5)則進行勘驗,預計勘驗都委會783次會議紀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的會議紀錄,還有柯文哲被查扣的編號「A1-37」行動硬碟證物。
法官表示,檢方提出補充理由狀,為了證明行動硬碟是柯文哲使用,篩選了幾個路徑的檔案請求勘驗,法官問檢方能否協助截圖?檢察官表示可以協助截圖,但希望還是當庭跑一次勘驗。柯文哲及律師團則沒有意見。
檢方在4月開庭時就提出,聲請勘驗柯文哲行動硬碟中檔案路徑「photo/human/woman」之中的不雅照片、不雅影片,檢方強調,不雅照不是檢方主動要求勘驗,而是柯文哲前次開庭指稱檢察官林俊言以不存在的硬碟內容威逼他,所以請求勘驗。
據傳,6月5日開庭勘驗「A1-37」行動硬碟就會勘驗不雅照、不雅片。但據指出,法官並無認為不雅片、不雅照有勘驗必要性,6月5日勘驗行動硬碟並無包含此部分。
今日準備程序庭還討論要勘驗認罪被告彭振聲、邵琇珮的偵訊筆錄,以及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質詢時柯文哲抓頭被註記代表特定意涵的「抓頭習慣圖」,檢方針對柯文哲律師的聲請駁斥,難道還要勘驗柯文哲2014年自稱抓頭代表「頭抱著燒」的新聞報導嗎?這些都沒有必要,與全案無關。
法官另表示,依目前整理的審理計畫表,全部證人詰問結束的時間可能最快也要落在11月,請檢察官協助盤點重要證人。檢察官答覆稱,每個聲請傳喚的證人都很重要。柯文哲這時突然怒嗆:「這只是證明你們押我的時候根本沒有證據!」法官急忙制止發言。開庭至下午近6點許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