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巧蓁/綜合報導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16歲少年艾登(Aiden Fucci)在2021年用刀刺死了當時年僅13歲的少女崔絲汀(Tristyn Bailey),崔絲汀身中114刀,死狀淒慘。案件日前宣判,艾登被判處最高刑期40年,因為法官認為他殺人並沒有特定意圖,只為「體驗殺人的感覺」,是兇殘且有預謀的謀殺,可說是惡行重大。
16歲少年艾登因殺害同學,被判40年徒刑。(圖/美聯社)
時間回到2021年,當時14歲的艾登持刀殺害了同學崔絲汀,他狂刺崔絲汀114刀,事後還將她的屍體丟棄在一處樹林之中。
而在調查期間,艾登的同學也指稱他在案發前的幾個月就經常公開幻想過暴力和謀殺。聖約翰斯縣巡迴法官史密斯(Lee Smith)表示,艾登犯罪不是因為出於貪婪或是報復,他沒有理由、沒有目的,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內心的渴望,想感受一下殺人的感覺。
儘管艾登在2月時曾經以一封手寫的道歉信表達對受害者的歉意,但據悉他在獄中經常畫一些殘缺不全的屍體,還向獄友吹噓自己犯下的罪行。
據《紐約郵報》報導,由於艾登在犯案時尚未成年,無法被判處死刑,但法官判處他最高刑期,接下來的40年艾登都得在牢房裡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