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社家署今(28)日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草案,並落實該座位設置原意「優先禮讓給有需要者乘坐」,擬具本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博愛座」修正為「優先席」。
衛福部社家署今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草案。內容說明,為回應近日博愛座爭議事件,落實該座位設置緣由,因應需求族群日漸增加,彰顯其重要性, 並應優先禮讓給有需要者乘坐精神,共同促進平等友善大眾運輸服務環境,爰參考英國、法國及日本,均有設置類似我國「博愛座」, 供身心障礙、行動不便、孕婦和老人優先乘坐,其用語為優先席(Priority seats)。
為與國際接軌,並落實該座位設置原意係優先禮讓給有需要者乘坐,擬具本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博愛座」修正為「優先席」,並將優先乘坐博愛座對象之老弱婦孺修正為其他實際需要者。另外,為及早施行,縮短公告期間為7日。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提到,近期各界相當關心這項議題,博愛座也引起大家討論,因此縮短公告為7日。修正部分,參考其他國家都是使用「優先席」,因此在法律名稱上也討論為將博愛座更為「優先席」;另外適用對象部分,希望可以給實際有需要的人,也就是擴大對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