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隨機砍人!48歲邱男對兒童殺人未遂 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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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48歲邱姓男子在路上隨機砍人,持刀攻擊2名學童及1名男子,造成3人受傷,且邱男10年前於同地點以類似手法犯罪入獄8年,才出獄僅半年就再犯,遭裁定收押。

犯案邱姓男子。(圖/翻攝畫面)
犯案邱姓男子。(圖/翻攝畫面)

苗栗地檢署表示,昨(2)日苗栗市區學童遭持刀攻擊案件,邱姓被告經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逕行拘提後,於今(3)日下午解送檢方,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邱姓被告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殺人未遂等罪,俱為法定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又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有事實足認邱姓被告有反覆實行殺人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項第3款、同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2款,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邱姓被告獲准。

邱姓男子犯案現場畫面。(圖/翻攝畫面)
邱姓男子犯案現場畫面。(圖/翻攝畫面)

苗栗縣長鍾東錦今日說明,邱姓凶嫌13歲就接觸毒品,也有竊盜前科,10年前因持利剪隨機傷人被關了8年多,今年3月才出獄,為何這麼快又重蹈覆轍,而且犯案情節跟上次大致雷同,將來如果有類似具暴力傾向的受刑人出監、返鄉,希望獄方、警方多聯繫,掌握其行蹤,目前也責成警察局、衛生局及社會處針對暴力前科犯出監獄後,相關社會適應的銜接、過渡期等處置作為進行檢討。

犯案邱姓男子。(圖/翻攝畫面)
犯案邱姓男子。(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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