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中天新聞台》在2020年底遭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以諸多莫須有罪名,蠻橫駁回換照申請,導致在有線電視52台下架。NCC為了「追殺」《中天新聞台》,刻意更改評分表配分比例,中天委任律師更質疑,NCC對中天採取累計加重處罰。律師舉例,A案受罰,B案加重而C案再加重,但A案已遭法院撤銷,B案和C案的加重處罰就毫無依據,凸顯NCC程序違法。這些都證明NCC的手段違法,戕害言論和新聞自由,更造成媒體的寒蟬效應。
NCC為了追殺中天新聞台刻意更改評分表配分比例。( 資料照/中天新聞 )
《中天新聞台》在2020年遭NCC不予換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因而在有線電視52台消失,中天方面隨即提起行政訴訟。歷經2年多的審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在5月10日進行宣判。
先前最高行政法院相關判決理由指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對其已設立且運作之有線電視系統營業,受到一定程度存續保障,許可換照之行政處分,在評估是否能在換照後得以繼續實現或獲得維繫,則給予每次9年之經營許可有效期間,此同時保障了該業者之財產權。
此外,判決還指出,衛星頻道並非稀有資源,也無總量管制之上限,執照換發涉及業者在執照有效期間,所建立的營業利益與市場地位之維護,原則上均應予准許,這代表換照(續照)NCC應給予最大程度之存續保障。
中天新聞主張,NCC對中天刻意採取極盡嚴苛且不合理的審查,就在2020年處理中天換照案之前的評分,對於新聞台裁罰紀錄只占其中一項,且最多僅佔總分的2.2分,但NCC卻將換照評分表恣意更改配分比率,導致本項占20/100,刻意加重裁罰紀錄配分。
另外,NCC對中天新聞的裁罰,不但連續裁罰且加重處罰金額,但前案尚未獲得法院最終判決前,NCC卻以此做為加重裁罰理由,而且持續追殺式地裁罰,中天新聞近3年爭訟期間,已有多起案件法院還公道且裁定免罰,因此當初以這些作為連續加重處分的基礎就根本不存在。
中天遭NCC裁罰的25件新聞中,已有多數遭法院判決撤銷,所以NCC先前連續對中天「加重」裁罰,再以屢遭裁罰否決給予中天新聞台換照理由,證明當初這些連續加重裁罰的違法手段,除了戕害言論和新聞自由,更造成媒體的寒蟬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