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控背信!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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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控在擔任台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律會)理事長期間,私自與台北律師公會協議免除1500多萬元債務,並未經會員大會同意擅自決定以2.3億元購置會館,導致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債務,涉嫌背信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28日對尤美女做出不起訴處分。

前立委尤美女遭控掏空,檢方不起訴處分(攝自尤美女臉書)
前立委尤美女遭控掏空,檢方不起訴處分(攝自尤美女臉書)

尤美女是知名律師,丈夫為前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她曾擔任「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投入婦女運動超過30年。她於民國101年起代表民進黨出任全國不分區立委,因致力推動同性婚姻法案而被同志族群封為「同婚女神」、「媽祖婆」。尤美女自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底擔任全律會理事長,卸任後遭律師界人士告發背信。

告發內容指出,尤美女明知台北律師公會積欠全律會前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6年9月12日至108年12月31日的會費及利息共1538萬多元,且全律會已提告求償,她卻未經會員大會討論同意,擅自與台北律師公會達成協議免除債務,導致全律會損失1538萬餘元。

告發另指出,尤美女於113年8月的常務理事會上宣布簽約2.3億元購買會館,向土地銀行借貸1.8億元,但設定抵押權未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該會館尚有租約至今年底,縱使滿租,租金收入僅38萬多元,年報酬率僅1.989%,不及土地銀行貸款利率2.52%,致使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鉅額房貸,告發人認為尤美女涉嫌背信罪。

尤美女辯稱,與台北律師公會的和解是全律會理監事會議決議,並非她個人決定,至於購買會館部分,她表示決議程序沒有問題,購買會館是對全律會有利的決定。

檢方認為,和解案事後已向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備查,難以認定尤美女有違背職務損害全律會利益的行為。另外針對購買會館導致全律會虧空一事,檢方認定尤美女罪嫌不足,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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